《幽明录》原文:
陈郡谢鲲,谢病去职,避地于豫章。尝行经空亭中夜宿,此亭旧每杀人。夜四更,有一黄衣人呼鲲字云:“幼舆,可开户!” 鲲澹然无惧色,令申臂于窗中。于是授腕,鲲即极力而牵之,其臂遂脱,乃还去。明日看,乃鹿臂也。寻血取获,尔后此亭无复妖怪。
译文:
西晋末年的陈郡人谢鲲(字幼舆),托病辞去官职,到豫章避难。途中进了一座没人的旅馆,在里面过夜。这座旅馆过去常常出人命。夜里四更时分,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喊谢鲲的字:“幼舆,把门打开!”谢鲲淡定地叫对方把手臂从窗户伸进来。于是那人伸出手腕,谢鲲立刻用力拉扯,硬生生把那人的胳膊扯断,那人便逃走了。第二天一看,扯下来的原来是鹿的胳膊。顺着血迹搜寻,捉住了这只鹿。从此以后,这座旅馆就再也没有妖怪作祟了。


